西部管道公司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开展首次质量监督检查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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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2日至24日,送变电公司承建的西部管道公司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接受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首次监督检查、光伏发电单元光伏支架安装前监督检查。 该项目位于新疆博州精河县,占地达10479.54亩,地形平坦开阔,展现出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的戈壁风貌,海拔介于900米至1074米之间。项目核心构成包括光伏场区、一座35兆瓦/70兆瓦时电化学储能站、通过一回220千伏送出线路接入赛里木750千伏变电站,旨在打造高效能源供应体系。 预计项目投产后,年均发电量可达59220.74万千瓦时,等效年利用小时数为1339.21小时。工程整体投运后,每年可生产绿色电能约5.9亿千瓦时,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9万吨,将有利促进新疆荒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,为践行“双碳”目标、构建区域新型电力系统、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具有重要意义。 本次进行了该项目首次监督检查、光伏发电单元光伏支架安装前监督检查,专家组现场抽查了27号、80号、93号光伏发电单元的实体质量,并对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、相关试验检测、验收等情况进行了抽查,针对发现的问题,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待完善事项,同意转序施工。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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